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公布。
《条例》不仅为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划定了许多红线,而且对党员的网络生活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严重违纪者甚至被开除为党籍。党员被开除党籍,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党外职务。
现在微信已经成为生活中常用的沟通方式。虽然它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但它也很容易成为滋生违纪行为的沃土。
微信不是法外之地。党员干部使用微信时,必须注意以下言行,避免出局。
党员注意!这些信息不能在微信上发送!
严重者开除党籍
1.不同中央政府对重大原则问题保持一致。严重者开除党籍
《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不同党中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一致,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2.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立场,开除党籍
《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讲、宣言、声明,应当开除党籍。
3.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严重者开除党籍
《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讲、宣言、声明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党的职务或者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4.妄议党中央的大政策,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严重者开除党籍
《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网络、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党的职务或者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5.诽谤和诽谤英雄模范,严重者开除党籍
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通过互联网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诽谤、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或者歪曲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军队的历史,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党的职务或者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6.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严重者开除党籍
《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制造、传播、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党的职务或者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7.如果这些信息被泄露,严重除党籍
《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检查等未披露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党的职务或者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组织、参与这些活动和组织
严重者开除党籍
如今,许多非法活动已经转移到互联网上,一些微信集团已经成为从事非法纪律活动的据点。党员干部必须擦亮眼睛,不得误入或参与以下活动或组织。
1.《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策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或者通过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策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开除党籍。
情节较轻的,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未知真相被胁迫参加,经批评教育后悔改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2.《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的组织,开除党籍。
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3.根据《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开除党籍。
对真相不明的参与者,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4.根据《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件或者参与民族分裂活动的,开除策划人、组织者和骨干。
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其他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党的职务或者留党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5.《条例》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组织和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开除党籍。
对其他参与者,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其他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党的职务或者留党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第六十二条规定,参与宗教煽动活动的,开除党籍。
7.《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组织迷信活动的,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检查;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8.《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组织和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阻碍党和国家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