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著名推理小说作家横沟正史写了一部非常著名的小说《八墓村》,大致内容如下:鸟取县与冈山县交界处的山上有一个破村。380年前,一名将军率领七名战败的武士用三匹马载着320块黄金逃到这里,寻求村民的庇护,避免敌人的追捕。看到他们可怜,村民们同意了。事实上,他们贪图他们携带的黄金,所以他们在武士们不准备的情况下突然袭击并杀死了他们。临死前,武士们诅咒了村子,要求上帝世世代代地惩罚村民。村民们非常害怕,把武士埋在山后,从那时起,这个村庄也被称为“八墓村”,随着时间的推移……
小说《八墓村》充满了奇怪而可怕的气氛,尤其是在日本历史上著名的“金山事件”(1938年5月21日发生在金山附近西加茂村的大屠杀悲剧),更令人不寒而栗。在推理小说创作中,后来很多作品采用了类似的模式,就是为了私吞一群陷入困境、舍命相投的人的财产,先是假意收留帮助,最后杀死他们。几年后,肇事者或其子孙遭遇酷报,在连环杀人案中相继被杀。……
鲜为人知的是,在中国古代的笔记中,也有许多这样的“八墓村故事”,读起来让人充分领略到人性中丑恶阴惨的一面。
一、四万买生命银,七个无头人
杭州有一位名叫唐世坤的秀才,三十多岁,在一户姓范的人家坐馆教书。一天晚上,他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冬月时分,汤世坤一向畏风,便把书房的窗户全部关上。夜交三鼓,一盏灯屏然,房间很安静。唐世坤正在读书,突然看到窗户被推开了。“有没有人跳进去,然后六个人都没有头,他们的头都用腰。看到这一幕,唐世坤几乎被吓死了,但更可怕的一幕发生了。七个无头人围着他,摘下挂在腰上的头,“每个人都有头血滴,又冷又湿”。唐世坤很害怕,甚至发不出声音。碰巧书童进来倒尿盆,看到这一幕,把盆里的溺物泼到那些无头人身上,他们一冲而散。再看汤世坤,已经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听到这个消息,主人匆匆赶来,“灌姜汤数瓯”,唐世坤才醒来,要求回家,主人叫他肩舆送他。唐世坤的家在城隍山脚下。当肩舆把他抬回家时,他突然大喊要回去。舆论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说,他看到山坡上“晚上七断头鬼昂然坐着,似乎有相待之意”。没办法,舆夫们不得不如他所请,把他带回主人家,“主人无奈,还在延馆”,汤世坤身热如焚,一病不起。
主人一向仁厚,于是邀请汤世坤的妻子照顾他,并延长名医治疗,但汤世坤病得太重,医疗无效,三天后就死了。就在妻子痛哭的时候,他又淡淡地醒了过来,对妻子说:“我活不下去了,所以复苏的人,是冥府的宽恩,让我跟你说再见。说着,他讲了一个在冥府遇到的奇怪故事:当他病重昏迷时,他看到四个穿着绿色衣服的人用锁链拉着他,走进黄沙茫茫的阴界。他问自己犯了什么罪?青衣人说:有人到冥府告诉你,要向你索命!唐世坤越来越迷茫,问自己欠谁命债?青衣拿出一面有柄的小镜子,让他自己看。他拍了一张照片,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庞然魁梧,必须长七八寸”,这根本不是白面书生这辈子的瘦脸。他突然想起镜子里的自己是前世的自己,回忆起前世的罪恶。
原来,汤世坤的前世姓吴名强,是明末娄县的知县。娄县有七个大盗,抢劫富户,拿到四万两银子,埋在深山的某个地方。不久,这七个大盗被捕,依法当斩。他们七个人最好用钱买命,然后找到娄县典史徐某,请他代表吴知县谈判。吴强明知盗罪难,表示拒绝。许典史引用了《左传》中“杀汝,璧将往”的掌故劝说:“先答应他们,等他们提供埋银的地方,再挖银而仍杀之!吴强一时心贪,便同意了……七盗丢银丧命,自然怨恨不散,到冥府伸冤,阴官也认为吴强的所作所为极其卑鄙,才让青衣人把这辈子已经是教书先生的他锁上。唐世坤被带到阎罗殿。他看到七个鬼魂“头在腰间摇晃,很凶猛。他张开牙齿,最近咬了我的脖子。”他忍不住恳求。最后,阴官只同意他回到阳光下和妻子说再见。
说完这些“前世今生”,汤世坤便不再开口,无言而卒。
《子不语》
二、杀之璧往往?投胎败汝家!
唐世坤的故事记录在《子不语》中,很容易被后人认为是一个纯粹的鬼话。毕竟,花园主人的书充满了荒谬的内容,但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可以发现,故事展示了中国古代牢狱中一些真正的“黑幕”。
中国古代监狱的黑暗绝不是一篇文章所能说的。在那个黑暗的地方,一个囚徒的生死完全控制在由监狱、典狱到知县组成的罗网上,真的是“让你三死,没人留你五”。在这种情况下,囚徒们祈求生命的各种方式只能是“赌博”。赌那些掌控自己命运的黑手可以有点人性化,互联网开放,但赌博的结果大多是失败。这就导致汤世坤的故事层出不穷,在古代笔记中很常见。例如,在《秋灯丛》中,
《秋灯丛话》
乾隆初年,会稽有一位姓唐的师父在一县作幕。当地有三名剧盗,抢劫了无数人,最终被捕。前夕,他们发现唐师爷“贿数千金求助”。唐师爷接受了,却没有伸出援手,看着他们被杀,但毕竟心里有愧,于是辞回了家。一年后的一天,他和朋友们一起旅行。他本来很好。在路上,他突然改变了主意。他跑回家,躲在房间里。他扇了自己一耳光,骂道:“你为什么要骗我钱?今年开始遇见的踪寻经,将何逃耶?!说完跳起来把身体砸到地上,“转过身来,若有摔倒的人”,不久,他就七窍出血而死。
《秋灯丛话》的成稿时间约为乾隆42年冬季,早于《子不语》(《子不语》约为乾隆53年)。此外,《秋灯丛话》当时流传不广,王的文名也不明显。袁枚可能没有读过这本书,也不太可能有“融梗”的问题。换句话说,生活在同一时期的两位文人写了同样类型的故事,这表明这类案件在当时非常普遍。
清末王道鼎在《坐花志果》中所记的一件事,十有八九来自《子不语》中的唐世坤:“宣城有巨盗行劫久,金多而党众,营汛不敢任何人。“朝廷被迫派出一名“严厉的官员”来管理宣城。这位官员真的很有活力。在履行职责不到十天后,他试图逮捕巨盗。巨盗用数万两银行贿赂他,希望饶自己不死。家人劝官员不要拿这笔贿金,官员笑着引用《左传》里的话说:“杀之,璧会怎么去?遂纳其贿,然后依法杀死巨盗。在巨盗伏法的那天晚上,官署的守门员突然看到巨盗的鬼魂进屋门,大吃一惊,“呵之不止,追之不及,进屋而灭”。黎明时分,官员的妾生了一个儿子。长大后,她为非作恶,失去了父亲辛辛苦苦创造的家业——“人咸知为盗之索债”。
与唐世坤的经历相比,应该说投胎败家要“人道”得多。这里需要解释的是“杀汝,璧将如何前进”这句话的由来。文章见左传·《哀公十七年》讲的是魏庄公无道,荣州人攻打他,魏庄公逃到荣州己家躲避,拿出一块玉璧说:“只要你救了我的命,玉璧就是你的!”他说:“杀了你,玉璧能去哪里?”然后他杀了它。
还有一些死囚,知道自己的罪无可奈何,提前献出了“其璧”,只是为了全尸,却还是得不到承诺者的履诺。清代学者朱海在《妄录》中记载山东省一名偷人参者,被捕后依法被判处死刑。临刑前,他在刑事部门找到了一名名叫杨琪的狱卒,“以人参贿赂杨,并用30枚金子让他缝头棺材”。杨七一口答应下来。谁知采参者被斩首后,杨七“竟负约,记人血蘸馒头可医结核,便如法取血”——不但背信弃义,而且疯狂!结果他刚到家,就用两只手自掐喉咙喊道:“还我血!还我血!一瞬间喉断而死。
三、杀害不公正的人,杀害不公正的人
事实上,直到民国,司法者为了“取其璧”而害人的事情还是很常见的。在《洞灵小志》中,直隶总督府的工作人员王某曾住在天津的一家酒店,突然看到楼梯上站着两个“冥想”:一个持牌,一个拿着链子,“凶猛可怕”。王某喊疯了,不停地胡说八道:“某案东窗事件,你们五个人都是案中人,不日都要去阴曹地府对质!家人知道他是中了邪还是鬼上身,却没有效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疯狂地死去。不久之后,王某的四位曾在直隶总督府工作的同事也相继暴死。了解后才知道,原来王某在佐幕期间,依靠权力,在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与四人一起贪图利益,“倾诉”,最终引起受害者投诉冥司,遭到酷报。
《洞灵小志》
还有比“取其璧”更恶毒的害人动机,可以称之为“灭其迹”。据《客窗笔记》记载,江苏标准司(一省刑狱监察官)遇到一起案件:沛县民某某与妻子吵架,离家出走,“附近有尸体,受重伤,面目腐烂,衣履与甲非常相似”。由于某甲的妻子一直与邻居某乙有奸情,而且被县民广为人知,因此人们怀疑其妻子与某乙串通谋杀亲夫。县长听说这件事,把妻子和乙方拘留,严刑审讯。尽管两人强烈否认,但“奸有证据,尸有相似”,两人难以自明,而且三木之下,谁能忍,不得不被迫认罪。巡抚和标司衙门审核后,批准如律抵罪,处死两人。
此外,离家出走后,他在各地工作。半年后,当他在徐州工所执勤时,他听到同伴们谈论家乡发生的“杀人案”,不禁感到震惊:“我固在,我妻子死了”!他赶紧跑回家,到县衙自首。县长一看到他,吓得魂飞天外,知道自己杀错了人,犯了大罪。无奈之下,县令带着某甲来到标司衙门,“晋拜密陈”。标准知道,一旦案件传播开来,他必然会因为批准死刑的错误而被朝廷问罪,所以让县长把一个收入主管(检察官的牢房),那天晚上一个甲不知不觉地死在监狱里,他的妻子和一个乙被冤枉杀死自然消失了。后来,标司因在丁忧期间干涉一起重案而被处死,“家也全破”,时人都说这是他活该受的“冤狱之报”!
怪物不能完全相信,有鬼都是捏造的。恐怕没有人能说清楚是否有报应。单口相声的定场诗有云:“说书唱戏说服人,三条大道走中心,善恶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在古代笔记中,所有的报应者都应该同视这首定场诗—但善恶的“头”在哪里?真正的恶人怕“报”吗?恐怕没有答案。说到底,古人辛辛苦苦写出来的劝世良言,无非是希望在作恶者的鞋子里撒几粒砂子。他们希望在巧取豪夺之后,以后生病闹灾难,难免会去报应上琢磨,有点不安。……这样想,善良的人既真善良,又真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