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1时许,网友“幸福小猪913”在微博称,自己的朋友路见一男子头部流血,帮忙报警并在现场照顾,不料受伤男子竟指认其是肇事者。为证清白,急寻目击证人。
受伤男子头部流血
记者通过“幸福小猪913”联系上她的朋友李先生。李先生告诉记者,昨天早上7时50分左右,他骑着轻便摩托车在江杨南路桥的非机动车道上,看到一名中年男子趴在地上,头上、地上都是血,电动车摔在一旁。这时,旁边一年轻男子也停下查看。李先生立即报警。过了几分钟,受伤男子坐了起来。李先生问他:“是谁撞你的?”他回答说:“不知道,好像被人撞了一下。”在等待警察的过程中,旁边那名年轻男子由于有急事,留下手机号码和姓名后离开。
报警人被指肇事者
记者从虹口警方了解到,当时警察赶到后询问情况,受伤男子指认:报警人李先生就是撞他的人。李先生说:“听到这句话我很震惊,现在好人到底还要做吗?我太冤枉了!”
虹口警方透露,目前此事故已移交虹口区交巡警支队事故审理部门。事故路段没有监控摄像头。事故原因要等相关检验结果出来后,才能下定论。
有目击者愿做证人
记者拨通当时在场的年轻男子小崔的电话。他说,当时看到李先生已经报警,他也在旁边一起照看受伤男子。得知受伤男子指认李先生是肇事者,小崔在电话里说:“我当时留手机号码给李先生,就是怕有个万一,没想到真会出这样的事!”他明确告诉记者,他愿意做目击证人,证明受伤男子不是李先生撞倒的。“以后还会做这样的好事吗?”面对记者这个问题,李先生和小崔都表示,还会出手做好事,只是会想办法选择保护自己的安全方式。
受伤男子手机关闭
昨天下午,“幸福小猪913”向记者透露,有一名不愿透露网名的网友给她发来私信,表明自己是目击者。私信上说:“早上老公骑电瓶车载我在江杨南路桥往广粤路方向的非机动车道上,看到一个人面朝下一动不动,头部有血,手在微颤,路人没有人停下来帮他……”另一名网友也发来私信说:“巧了,这个人我看到了。早上8时左右。当时我上班骑车正好经过。两个壮小伙站在旁边,地上坐着的就是他。”
截至发稿,这条“寻找目击证人”的微博引起1200多条转发和170多条评论。多数网友表示:“有人伤了还是要救!”“做好事之前要拍照片或录像。”昨晚,根据线索,记者拿到受伤男子的手机号码,但今天上午多次拨打过去,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