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
《关于根除毒品原植物的通知》。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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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禁毒条例》等有关规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禁毒办联合发布了《关于铲除毒品原植物的通知》。
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严禁非法运输、买卖、储存和使用罂粟壳。
二、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非法产品。
三、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者主动上交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少或者免除处罚。
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不满500株,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500多株,不主动铲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制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5、每个公民都有义务举报和揭露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其他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积极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灭活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的,按照《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500-1万元奖励。
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止种植的宣传,定期组织公安、农业、林业等有关职能部门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进行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制止、根除。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应当及时制止、根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7、5月15日以后,因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未履行禁种铲毒职责,被国家、省禁毒办暗访或者无人机航测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符合重点整治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级整治。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
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
(俗称大烟)
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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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涉毒违法犯罪举报电话
报警电话:110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18615660626
济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1-85083500
青岛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2-6657316
淄博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3-213611
枣庄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632-3658283
东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46-7957126
烟台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5-6297284
潍坊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6-878351
济宁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7-2961259
0538-8288101泰安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威海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631-519262
日照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633-797251/52
0539-8102375临沂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1760534026917605340269
聊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635-717069
滨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43-3301625
菏泽市公安局禁毒支队0530-332599
0546-85063546-8506398
齐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队0533-75061
银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0531-7682011
罂粟虽美,却是天生魔头
罂粟是制作鸦片的主要原料。它的叶子是绿色的,花花朵,优雅的茎和植物,高高的果实,华丽的花朵和浓郁的香气。从果实中提取的汁液可以加工成鸦片、吗啡和海洛因,使生命在麻醉中枯萎,在迷幻中破坏。
罂粟长期使用容易上瘾,慢性中毒,严重危害身体。由于罂粟幼苗和罂粟壳也含有吗啡和其他生物碱,长期食用这些食物,人们会出现类似的吸毒症状,如冷、汗、疲劳、黄肌肉瘦等,严重的人类中枢神经系统也受到损害。
无论用于制毒贩卖、观赏、食用、食用
私下种罂粟是违法的!
不要因为你的无知而犯法!
实案警示
2018年6月7日,北宅派出所民警在毕家村大集发现邹某非法贩卖大烟苗,给予邹某300元行政处罚。
△图源:崂山公安。
2019年7月2日,港东公安派出所民警发现曹在家里种了四株大麻并吸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他们决定拘留曹15天,罚款500元,并没收四株大麻。
△图源:崂山公安。
2020年4月14日,海岸警察支队中韩派出所民警在崂山区某公司院内发现10株罂粟苗。经调查,薛被罚款400元。
△图源:崂山公安。
罂粟再美,
美不过生命之花!
若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
请立即拨打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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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青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