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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打赏男主播俩月败光25万 公安局无法立案

2023-06-20 05:24:39      小编:liyunfei      我要评论

偷偷花了爸妈血汗钱的熊孩子还真不少,最近,一名13岁的未成年少女竟然俩月败了母亲25万元,钱的去向更是让人大跌眼镜:打赏男主播21万元,粉丝发布微信红包4万余元。

据央视新闻报道,1月30日,家住上海的孙女士打开微信支付功能,突然发现自己微信钱包中少了2万元,绑定的银行卡余额也少了23万元,血汗钱就这样不翼而飞了?

孙女士立刻找到自己微信支付的支出明细,发现从2016年12月25日开始,自己的钱就陆续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转给了“腾讯公司”。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转给“腾讯公司”?孙女士夫妇百思不得其解。而此时13岁女儿的反常表现,让孙女士开始把怀疑的目光转向女儿身上。

追问之下,女儿小苏承认是自己偷用家长的手机,并通过腾讯一款App购买了大量“K币”打赏给一位名叫“杨光”的男主播,同时也在该男主播的QQ粉丝群中撒了多个红包。

据了解,这款APP是以唱歌为主要内容的直播软件,两位主播还可以进行“连麦PK”,输掉的一位主播会受到一定的惩罚,所以这也促使了主播之间“拼粉丝”、“拼K币”的较量,在杨光的直播页面左侧,小苏的名字还赫然出现在“贡献榜”中。

据悉,网名为“杨光”的男主播与小苏是虚拟的“师徒关系”。然而这种师徒关系却不是空喊一句“师父”就能解决的,而是需要送两架“飞机”。一架“飞机”需要花费6666“K币”,也就是666.6元,那么这两架“飞机”就要花费1300多元。

对此,孙女士表示,小苏平时比较听话懂事,平时零花钱也从未多要,出现这种事情非常震惊,更让她没想到的是,当她带女儿去报警时,被告知小苏在“全民K歌”直播平台是主动送礼物给男主播的,期间并未发生任何诈骗行为,所以公安机关并未受理此案。

律师支招:由于小苏未满16周岁,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行为现在远超过自己的认知,可以通过法律做无效认定。从法律角度来讲,类似事件一旦发生,未成年人未经父母许可所进行的大额消费是可以追回的。小苏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是可以认定小苏这种打赏花钱的行为为“无效”,以此追回这笔“巨款”。

公安局[共4款]

主播[共1930款]

少女[共5505款]

打赏男[共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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