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亚拓士在韩国对外公布,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驳回了娱美德针对亚拓士提出的“禁令”申请。
据介绍,娱美德于10月25日向首尔地方法院递交了禁令申请,要求法院禁止亚拓士以新闻、传单、网络、互联网广告等方式向第三方公布或传播“只有从亚拓士获得授权者才能在中国境内开发并运营基于mir2(中文名:热血传奇)的手机游戏或网页游戏”。
12月15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下达裁定,正式驳回了娱美德提交前述“禁令”申请。从法院公布的驳回禁令申请的意见里,尤其强调了关于“娱美德是否拥有单独向第三方授权(license)<热血传奇2>的二次开发的权利”,单从亚拓士和娱美德签署的和解协议来看,不能断定娱美德一定拥有单独向第三者授权(license)的权利。
驳回意见里还说,在未经过亚拓士的同意由娱美德单独授权开发并在中国境内运营mir2手游或页游的行为,会直接构成中国著作权的侵犯行为。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驳回意见,再度认证了两项关键性的事实。其一,中韩法院均确认娱美德没有单独授权的权利,娱美德在未经过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独授权mir2属于违法行为;其二,韩国法院明确了mir2权利纠纷的管辖权问题,mir2在中国境内的授权开发与运营业务,适用中国著作权法律,由中国法院管辖,娱美德应遵循中国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已下达的禁令和相应法律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