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在高速路上,往车窗外扔垃圾是一种十分不文明的行为。近日,铜梁区市民黄健一家在前往重庆主城的高速路上就遭遇了车窗扔垃圾的危害,不过祸害他们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当日,黄先生带着妻子和女儿开车到重庆主城办事,在行驶了大约20分钟左右,黄先生不到10岁的女儿就嚷嚷着饿了,要求父母买东西吃。于是黄先生就将车开到最近的大路服务区给女儿买了一桶方便面,泡好后端到车上,让女儿吃。
“方便面的味太大了。”黄先生说,女儿吃完后端着还有汤水的方便面桶问往哪里扔,黄先生和妻子看了一眼前后左右没有其他车辆,就打开车窗,果断让女儿扔向车外。
可没想到的是,黄先生还没来得及关窗,女儿扔出的面桶瞬间折回车内,面汤四处泼洒,黄先生和妻子的衣服头发全部都是面汤。“我当时就懵了,心里是又气又悔。这个教训太深刻了,以后我们再也不敢向车窗外扔东西了。”黄先生摇着头说。
记者了解到,在高速公路上,往车外抛杂物是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是要受相应处罚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抛洒运载货物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被扣分,如果因抛洒物造成其他车辆事故的,将承任相应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