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从今日起后45天每天公布一名日本战犯笔供
2023-06-15 07:54:18 小编:landother 我要评论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3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介绍中央档案馆在互联网上公布《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的有关情况。李明华表示,今天开始,以一天上网一个的形式公布被判刑的45名日本战犯笔供,而中央档案馆馆藏的日本战犯笔供有近20万页。
李明华透露,这次公布的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笔供包括原文、译文,并把提要翻译成了英文。从笔供内容来看,这些日本战犯在中国犯下的罪行主要有:策划、推行侵略政策、制造细菌武器、施放毒气、进行人体活体试验、屠杀掠夺资财、毁灭城镇、强征慰安妇、强奸妇女,驱逐和平居民很多违反国际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的种种罪行,很多罪行令人发指,甚至可以说是兽行。
李明华指出,中央档案馆一直很好地保管这些档案,目的有两个:一是把这些档案适时通过各种方式公布出来,提供给社会各界来利用,让人们看到日本侵略者的暴行。同时,也要把这些档案很好地保存下去,为我们的后代使用。
李明华表示,今天开始公布被判刑的45个日本战犯的笔供,一天上网一个,45天公布完毕。目前馆方正在着手整理没有被判刑并予以释放的1017名日本战犯的笔供,将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形式公布。
李明华透露,今天在网上发布的战犯笔供里有反映南京大屠杀、强征慰安妇的档案。比如战犯铃木启久的供述称,他1941年在安徽巢县设置慰安所,诱拐了20名中国妇女及朝鲜妇女作为慰安妇;1942年,他命令所部在占据地区皆都要设立慰安所,这一年他引诱了60名中国妇女;1945年又引诱了60名中国妇女和朝鲜妇女。
此外,没有被起诉并予以释放的日本战犯的笔供里面也有设置慰安所、强征慰安妇作为性奴隶方面的供述。比如日本战犯稻叶绩供述称,1945年3月,他在山西繁峙县的一个村庄里抓了20名17-20岁的妇女,就是为了设立中队的慰安所而逮捕的。为了不让这些妇女掉队,日军用麻绳把她们像串珠一样捆成两列,又觉得她们走得慢,就把绳子拴在马上,让马带着她们跑,结果一个一个被拉倒。
李明华披露,中央档案馆馆藏的侦查起诉、处理日本战犯的档案,仅仅就战犯的笔供而言,数量就将近有20万页,包括日文的原文和中文的译文。中方正在整理并做数字化工作,包括做一些摘要,将陆续以适当的形式公布。
第一话 铃木启久 (摘自S1论坛)
铃木启久,男,1890年出生于日本福岛县。1911年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23期)。入伍后在日本会津步兵第65联队历任中队长、大队长、联队副官。
1938年来华,在东北任日本关东军第2独立守备队步兵第12大队大佐大队长。1940年到华中任步兵第15师第67联队大佐联队长。1941年晋升为少将,到华北任步兵第27师第27步兵团少将团长兼唐山地区防卫司令官。1944年在河南新乡任新编独立步兵第14旅少将旅长。担负黄河以北的京汉线守备,同年7月旅团扩充任日军第117师师长(丙种师),1945年晋升为日军中将。1945年4月原本预定参加老河口作战,后转隶关东军44军。
1945年8月,在东北吉林省公主岭被苏军俘虏,关押在西伯利亚。1950年7月被引渡给中国,关押在抚顺战犯管理所。
1956年6月经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审判,被判有期徒刑20年。
1963年6月被提前释放回日本。
1982年去世。
笔录摘要:
据铃木启久1954年7月笔供,他1890年生于日本福岛县,1934年到中国东北参加侵华战争,任步兵第28联队长辅佐,1945年4月任陆军中将,第117师团长。同年8月31日在吉林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4年6月前后,在锦州“杀害了2名中国农民”。
1935年3月上旬前后,援助高木大佐“于上板城附近烧掉了两个共有300户的村庄,并杀害了很多中国人民”。
1940年9月,在安徽宣城作战中,对躲在屋内的约50名抗日军人“以毒瓦斯将其全部惨杀了”。
1941年在安徽巢县设置慰安所,并诱拐了20名“中国妇女及朝鲜妇女做为慰安妇”。
1941年11月,在河北枣强攻击八路军,“杀害了10人,并烧毁约有600户两个村庄,同时屠杀了100名中国农民”。
1941年12月,“强制居于长城线附近2公里以内的”“居民迁移,使之成为无人区”。
1942年1月,在唐山一带命令田浦大佐“扫荡,烧毁了约有800户的房屋,并屠杀了1千名中国的农民”。
1942年4月,在河北丰润田官营“大力的虐杀了八路军,在鲁家峪攻击洞穴时使用毒瓦斯惨杀了八路军干部以下约一百人,”又将“逃至鲁家峪附近村庄避难的235名中国农民用野蛮的办法惨杀了(将其中的妊妇剖腹了),烧毁房屋约800户,将往玉田送交的俘虏中杀害了5人,强奸妇女达百名之多”。
1942年7月,在丰润将“民房烧毁了500户,惨杀了约100名中国农民”。
1942年9—12月,为把迁安、遵化等地“变为无人地带,即强制该区的居民全部迁移。”“在该地区烧毁的房屋达一万户以上,强迫搬走的人民达数万以上,被惨杀者也甚多。”
1942年10月,“对滦县潘家戴庄1280名的农民采取了枪杀、刺杀、斩杀及活埋等野蛮办法进行了集体屠杀,并烧毁了全村800户的房屋”。
1942年,命令日军盘踞地区“皆设有慰安所,并引诱约60名的中国妇女任慰安妇”。
1944年5月,在河南新乡“向抗日军游击队进行攻击并将其杀害约10人,同时将战场附近的村庄烧毁约300户,杀害约100名的中国农民”。
1944年7月,在河南封丘“杀害了约40名的抗日军游击队,并在其附近烧毁了一个约有400户的村庄,杀害了约100名的中国农民”。
1944年8月,向河南怀庆抗日军队“进行攻击,并杀害约10人,将农民的房屋烧掉了约400户,虐杀了约30名的中国人民”。
1944年11月,“我命令步兵部队侵略林县南部地区后,在撤出该地区之同时,由防疫给水班在三、四个村庄散布霍乱菌,因此后来我接到‘在林县内有100名以上的中国人民患霍乱病,死亡人数也很多’的报告”。之后,又在长路县某村“将该村约300户的房屋烧毁,并将该村的660名中国农民以极野蛮的办法虐杀了,即枪杀、刺杀、烧杀等极惨暴的方法” 。“另外,在此侵略中,我的部下又共杀害了30名俘虏”。
“我为了试验以空气注射杀人的方法,于1945年春在怀庆的师团野战病院命令“进行试验,即给予当时住院的1名中国伪县警备队员极高的代价进行了试验”。
1945年春,在怀庆一村庄“将该村庄的农民杀害了约500人,将全村600户房屋烧掉了”。
1945年春前后,将焦作“附近村庄烧毁了约400户房屋,惨杀约100名中国农民”。
1945年,在“蟠居地区命令设立所谓慰安所,并引诱约60名的中国妇女和朝鲜妇女任慰安妇”。
1945年7月,中旬“在醴泉进行了侵略,惨杀了约40名中国人民”。
“在侵略中国期间”,“只我个人的记忆即杀害了5470名中国人民,烧毁和破坏中国人民的房屋18229户,其实际数字很(可)能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