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消息,楚雄市2名在校学生为吸引眼球,增加自己在网络直播平台的“粉丝数”,竟然对楚雄市区彝海公园新建的景观长廊照明灯进行破坏,并对该损毁行为进行网络直播。
此事发生在3月21日,直播画面中,一名身着红色衣服的年轻男子手持一块大石头,站在一处长廊上,对着照明灯猛的砸了下去,之后迅速逃开。
楚雄州楚雄市公安局富民派出所民警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展开相关调查,并于次日上午将2名涉案嫌疑人杨某某及何某某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自己增加粉丝数成网红
打砸公园设施属于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
(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构成刑事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