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网上商城让人眼花缭乱的商品,很多人都将销量和评价视为下单的重要参考。然而有一群人却抓住这一痛点,利用“刷单”、“删差评”、“炒信”等不法手段欺骗消费者,进而牟取暴利。这些行为,不仅伤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让老实做生意的商家利益受损。
昨天(11月4日),一个好消息“从天而降”。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会上,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不法商家还有删差评、刷量等行为,最高可能被罚200万元。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据证券时报消息,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惩治刷单和虚假宣传将有法可依,“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新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根据新法,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不仅如此,据中国网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在4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包括即将到来的“双11”在内的网络购物节中存在恶意刷单、伪造交易量的行为,每年在此之前,工商总局都会约谈有关单位和企业,要求他们按照法律的要求,不允许从事违法行为,欺骗消费者。
针对这种情况,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第9条虚假宣传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
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刷单已形成庞大网络灰色产业链
在互联网经济中,“刷单”“炒信”是典型的虚假交易、虚假宣传,甚至形成了规模庞大的网络灰色产业链。
以网购为例,网上海量的商品和店铺令人眼花缭乱,要简单迅速地找到自己喜欢的商品和靠谱的商家,一般消费者会按商品好评率、商品销量或商家信誉度由高到低的顺序去选择,越靠前的商品和店铺越容易被消费者选中。
因此,个别商家利用虚假的手段伪造销售情况,这就是“刷单”,用虚假的用户评价炒作商家信誉就是“炒信”,这些手段都可以提高商家的排名并能更好地吸引消费者。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刷单不仅出现在传统的商品、服务经营领域,在分享经济等新业态中也大量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其进行规制是应当的。”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
不得进行虚假交易的规定曾出现在草案一审稿中,但二审稿取消了相关规定,认为可以按照虚假宣传的规定进行处理。在分组审议二审稿时,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呼吁恢复一审稿相关规定,明确不得进行虚假交易。
王明雯委员在分组讨论二审稿时介绍,2015年服务于虚假交易的网站有680余家,年资金流2000亿元以上,虚假交易链涉及的人员达2000万,其服务的产品和价值高达6000亿元以上。“它不是一个简单的虚假宣传问题,仅仅说按照虚假宣传来处理,无法进行打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严格来讲,虚假宣传侵害的是用户的知情权,虚假交易侵害的是市场竞争秩序。
“虚假交易有时与用户无关,比如网站加入广告联盟,依靠刷流量的办法多赚取广告费,这其实侵害的是广告主的合法利益。”朱巍说,在互联网广告联盟行业,刷单已成为被普遍认可的行业公害。
业内人士介绍,在网购平台上,刷单已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商家发布需求后刷手接单,然后垫付资金、快递作单、代为签收,最后完结交易、好评截图。
商家登录刷单平台后,按流程操作就可轻松购买刷单,而有的刷单平台需要商家先交纳会费,然后可选择各种刷单服务。
“刷单”同样存在于APP推广行业,其中不乏通过刷量作弊的行为,如利用第三方平台发布下载任务,通过佣金吸引兼职人员和社会人士来刷量的众筹刷等。据报道,某APP1000万元流量推广预算的60%被内鬼、中介、“羊毛党”吞噬。
阿里巴巴移动安全专家马征在10月11日的云栖大会上介绍,一款全球发行的APP通过推广,60天内在西班牙获得了412万个新增用户。然而,经过甄别,其中有381万新增用户是作弊得到的虚假用户,按照海外推广1美元/人的成本,这款APP损失了381万美元的推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