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已成为每个人日常生活中的必备,发表情包交流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必备技能。但谁曾想到,如果不慎使用表情符号,有可能会成为“呈堂证供”,让你染上“牢狱之灾”。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报道,2018年以来,全国共有158起以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其中2018年8件、2019年23件、2020年66件、2021年61件,总体呈增长趋势。随着表情符号开始成为司法认定程序中的“证据”,如何审慎地使用表情包,正在成为一门“艺术活”。
在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中,被告马某某因与原告刘某某发生矛盾,便通过微信向刘某某发送了多个“炸弹”的表情符号表达情绪,刘某某认为该表情系人身威胁之意,于是诉至法院要求马某某进行赔礼道歉,后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和解。
表情包还有可能在“黄赌毒”案件中,摇身一变成为隐喻词汇。2019年,杭州市公安局闻潮派出所侦破一起微信招嫖案件。报警人小婷(化名)称,男友手机里有很多群,这些群里只发表情,而且发表情的都是女的,男的都不说话的。仔细一看,这些发表情女生的昵称都是“下城娜娜”“滨江林儿”“下沙冰冰”这类的,而且她们的头像都是些很诱惑、性感的年轻女性。觉得有问题的小婷,用男友的手机聊了下,发现对方竟然是通过微信招嫖的。民警根据这些证据,成功抓获了嫌疑人孔某和施某,他们也如实供述了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
在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中,犯罪分子潘某某先后创建四个聊天群,宣传和出售其自制的迷奸药、催情药等违禁物品,同时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和打击,潘某某在聊天群内与买家使用“糖果图片”“酒杯图片”等符号代指违禁药品并进行交易。
一系列案件中,在什么情况下滥用表情包,能被认定为违法违法犯罪,并被量刑?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微信表情包主要是帮助情感表达,丰富聊天体验,特定表情包如果单列出来并没有法律意义,但如果有聊天记录的上下文作为依托,那么就可以起到与文字相当的作用。
北京京师(天津)律师事务所冯帅表示,“我们在日常使用中,应当以社会普通大众的认知为评判标准,根据使用的场合、使用时前后文的逻辑、受众的对象、一般使用时对方可能出现的反应等综合评估。”“表情符号本身并无对错,是每个人人为地赋予了它意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默雷特。”冯帅进一步指出,滥用表情包如何鉴定违法或者犯罪,还需要结合当事人对被侵害人所造成的伤害来衡量。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语境下使用表情符号也需谨慎。网友在网络发言时,要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善意使用表情符号。如果滥用言论自由权利,随意使用表情符号侮辱、诽谤、威胁他人,将会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诽谤罪,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