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9332亿元造成损失1.6861亿元861亿元养老金欺诈案件,被告张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终身政治权利,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其他四名被告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被判处十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审理,法院发现,2014年至2015年初,被告张注册成立汉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耀投资公司)、江西颐生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江西东方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禅公司)等公司,以投资养老项目的名义向他人贷款900多万元,但均投资失败。
2015年10月,多次投资失败的被告张以2248万元租赁泰轩温泉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轩酒店),多次组织人员利用泰轩酒店在上海、南昌、宜春等地非法集资。此后,为了扩大影响力,吸收更多资金,计划成立明月山年会俱乐部,注册收购汉耀国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汉宗(上海)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三亚盛世一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数十家空壳公司,声称上述公司、酒店为汉耀集团行业,隐瞒公司真实经营,夸耀汉耀集团公司实力和投资前景,以打造禅修疗养、保健、旅游休闲等养老生态产业链为幌子,以年利率10%-18%不等的回报为诱饵,或编造公司上市、认购原股的投资骗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宣传会、免费旅游、酒店入住体验等方式,在上海、宜春等地进行公开宣传。非法向非特定公众筹集大量资金。截至案发,共有2358人非法吸收资金.9332亿元造成损失1.6861亿元。截至案发,共有2358人非法吸收资金.9332亿元造成损失1.6861亿元。其他四名被告是公司的主要经理或营销团队负责人,参与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分别获得53笔非法收入.86万元至12.47万元。事件发生后,被告张等人自动向公安机关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张作为汉耀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以投资养老保健项目的名义,以高利率、高回报为诱饵,利用欺诈,拆除东墙补充西墙非法筹集资金,导致大部分筹集资金无法返还,骗取总资金1元.6861亿元,数额特别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余四名被告参与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扰乱财务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告张虽有自首情节,但在犯罪中起着主要作用。犯罪金额特别大。案件发生后,他没有归还赃物和赔偿。对集资参与者造成的损失特别大,后果特别严重,不依法从轻处罚。因此,二审法院维持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张无期徒刑的判决。
来源: 江西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