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四川省旺苍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刘明等37人涉黑案件。
黑社会组织领导刘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故意伤害、挑衅、危险危害公共安全、非法拘留、敲诈勒索、赌场、赌博、诬告、欺诈、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强迫交易、欺诈贷款、聚众斗殴14项罪名,决定执行25年监禁,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剥夺政治权利4年。其余36名被告被判处20至6个月有期徒刑,罚款27万至1万元。其余36名被告被判处20至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27万至1万元罚款。被告的非法所得财产,依法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赔偿。
为非作恶,社会影响恶劣
法院发现,2003年8月19日刑满释放后,刘明开始在苍溪县附近的乡镇组织赌博获利。自2006年以来,被告张仙童和王小三一直在为他们的赌博收集和观看。2012年以来,16名刑满释放人员和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在苍溪县开设赌场,组织赌博,发放高利贷,通过暴力和软暴力收集
账户。为维护非法利益,建立非法权威,该组织通过暴力、威胁、干扰、纠缠等手段,开展了故意伤害、勒索、挑衅、非法拘留、诬告、陷害等各种非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刘明为组织、领导、骨干成员、积极参与者、一般参与者众多、分工明确、结构稳定的黑社会犯罪组织。
自2009年以来,通过开设赌场、组织赌博、高利贷等非法犯罪活动,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为了进一步获取经济利益,2013年成立了壳公司,非法吸收巨额公共存款,欺骗银行贷款,聚集了巨额非法财富。获得的财富用于购买固定资产、购买豪华车、奢侈品、支持情妇、贿赂公职人员、寻求非法保护、提供住宿、奖励、支付日常费用、支持组织成员等。该组织通过黑与商的相互支持,不断发展壮大。
在以刘明为大哥和不成文的江湖规则下,该组织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导致多人不敢回家,不敢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举报和指控。为了寻求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该组织吸引和腐蚀了国家工作人员,包庇和纵容了该组织的犯罪行为,导致该组织成员在犯罪后没有被触及
依法打击,对当地人民造成心理强制和威慑,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对当地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依法审理,本案罪犯已被判刑
本案由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旺苍县人民法院审理。
旺苍县作为中央反黑手党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的黑手党案件之一,成立了一个项目领导小组。法院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审判工作组,确定了项目合议庭的成员。合议庭提前召开了庭前会议,充分听取控方和辩方对非法证据排除、管辖权、回避、证据材料是否有异议等问题的意见,制定了审判大纲,明确了审判的重点。
案件分别于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5日和2020年6月5日公开审理。由于疫情防控期间第二次开庭时,被告被拘留在不同的拘留中心,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开庭,通过三线合一模式实现被告的多地拘留、同庭联系,确保案件不离开法院,审判不关闭。
庭审前,旺苍县人民法院指定委托辩护人的被告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实现了辩护律师的全面覆盖,充分保障
被告的辩护权。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始终耐心听取各方意见,有序引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及时归纳总结庭审中的焦点问题,人性化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整个审判过程严肃、规范、有序。一些被告在法庭上表示认罪和悔改。审判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审判顺利完成。一审法院最终形成了400余页,21万余字的判决书。
打财断血,消灭黑恶势力毒瘤
坚持打钱断血,坚决根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旺苍县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打钱断血和追回赃物作为案件审理的重要工作。
据统计,受害者和集资参与者多达数百人,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其财产权益,由旺苍县人民法院领导的公安法、市场监管、税收、自然资源、住房、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刘明案件赚钱班,经过班级和上级法院协商讨论,形成了财产处置原则、措施。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合作,开展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