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19日,中国经济网(记者) 魏金金)记者今天从文化旅游部官方网站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扩大中国旅游业的开放,促进边境地区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加强与邻国人民的交流和友谊,文化旅游部会同外交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等部门起草了《边境旅游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并向公众征求意见。
据报道,2014年,原国家旅游局启动了《边境旅游暂行管理办法》的修订。自2018年3月文化旅游部成立以来,文化旅游部继续与有关部门合作推进修订工作,最终形成了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共26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要求。实施国务院取消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和放宽边境旅游控制的要求,鼓励边境地区建设特色边境旅游目的地,明确边境旅游团队可以灵活选择出入境港口,删除边境旅游审批、附近出入境证件等前提条件。同时,根据中国与邻国签署的边境或边境港口管理制度,明确边境地区的范围。
(二)细化边境旅游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围绕如何签订边境旅游合作协议等问题,完善边境旅游合作协议的签署主体、内容和程序。一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在签订意向性边境旅游合作协议前,应当征求国务院文化旅游、外交、公安、海关、移民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二是意向性边境旅游合作协议签订后,可以签订正式协议。
(3)明确边境社会的审批条件和程序。进一步明确边境社会的审批条件和审批机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联系。
(一步加强边境旅游市场管理。很明显,在边境旅游合作协议约定的范围内,游客可以暂停或终止边境旅游活动;明确边境俱乐部不得安排游客从事淫秽、赌博、贩毒内容、移动、损害边界标志和边界辅助设施,损害陆地边界清晰、安全稳定,帮助他人携带行李出入境等9项活动;明确不得安排游客到国家禁止的地区旅游;依法取消边境社会边境旅游业务资格的四种情况;边境旅游团队名单、整体出入境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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