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东印度公司有着怎样的制度?究竟为谁服务
东印度公司属于殖民工具,在公司原有的正常生产和贸易业务之外,被所在国额外授权了征战、媾和、统治、组建军队、发行货币等国家权限,可以说,公司职权方面,和一个国家差不多了
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内部最高权力归属公司股东大会,谁的股份多,谁的话语权就大。股东投票选举出董事会成员组建董事会,负责公司运营决策,至于经营由经理人以及雇员担任……
东印度公司有很多家,最著名的有两家,一个叫荷属东印度公司,一个叫英属东印度公司
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是早期老大,大约成立于1602年,董事会成员70多人,在1669年左右拥有商船150艘员工5万名,除此之外,还有一万人的军队以及超过40艘的战舰。对外战绩上,占领过我国的台湾,还造成南洋屠杀血案……
英国的东印度公司成立最早,比荷兰还早两年,不过早年的荷兰是海上马车夫,压制欧洲各国,所以英属印度公司在十七世纪中期以后才得以快速发展,而且是后来者居上,最后统治印度、打开对华门户……
今天的英国的公务员制度原型就是当年东印度公司对印度的管理手法
至于对谁服务,荷兰由于树敌太多,被英法联合打残,荷属东印度公司衰落;英属东印度公司已经庞大的真成为一个国家,1860年之后向英国上交了印度所有权……
由此可见,东印度公司服务于股东,服务于相应国家
对华贸易主要是英属东印公司的业务范围。用鸦片贸易毒害中国並以此抽空中国的白锒。可以准确也说,英属东印度公司是西方列强阻止大涛现代化的主要原罪。大清末能及吋现代化的原罪,正是西方列强的战略策划。一一一因为以小国想永远殖民中国,最好的办法就是给中国的精英洗脑,让中国的精英阶层,文人士大夫,自愿也批判儒教文明,放弃中国文化。非如此,西方列强无法在文化上殖民中国。